6. “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里的利未人,离开了那里,一心一意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
7. 他就可以奉耶和华他的 神的名供职,像他的众兄弟利未人在那里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一样。
8. 除了他从父家承受的产业以外,他还可以得着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
9. “你到了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的那地的时候,那些外族人可厌可恶的事,你不可学习去行。
10. 在你中间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也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1. 念咒的、问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12. 因为行这些事的,都是耶和华厌恶的;就是因为这些可厌可恶的事的缘故,耶和华你的 神才把他们从你的面前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