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必归给你。
15. 有血肉生命头生的,无论是人或是牲畜,就是他们献给耶和华的,都必归给你;只是人类头生的,你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16. 关于他们的赎价,一个月以上的,你要照你估定的价,按着圣所的秤,就是按照圣所的标准重量,用五十七克银子赎出来。
17. 只是头生的牛、头生的绵羊,或是头生的山羊,你不可赎出来;牠们都是圣的。你要把牠们的血洒在祭坛上,把牠们的脂油焚烧,作为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
18. 牠们的肉却要归给你,像摇过的胸和右腿要归给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