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4-10 新译本 (CNVS)

4. 以及两个肾、肾上近腰旁的脂肪和肾旁的肝叶,一起取下。

5. 然后把这些焚烧在祭坛上,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这是赎愆祭。

6. 祭司家中的男丁,都可以吃祭牲的肉,要在圣洁的地方吃;这是至圣的。

7. 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怎样;两个祭的律例相同;祭物要归主持赎罪的祭司,

8. 祭司替人献燔祭,祭牲的皮要归献燔祭的祭司。

9. 一切在炉里烤的,或在浅锅里或在煎盘上做的素祭,都要归给那献祭的祭司。

10. 一切用油调和,或是干的素祭,都要归给亚伦所有的子孙,大家均分。

利未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