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7:16-22 新译本 (CNVS)

16. “如果有人把自己产业的一部分,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你的估价要根据那地的撒种量:每撒大麦二十公斤,估价五百七十克银子。

17. 如果他从禧年起,把自己的田地分别为圣,就要按照你的估价定那田地的价值。

18. 如果他在禧年以后,把自己的田地分别为圣,祭司就要照着到下一个禧年所剩余的年数,给他计算价银,然后从你的估价减去这价银。

19. 把自己田地分别为圣的人,如果一定要赎回田地,就要按你的估价,多付五分之一,田地才可以归他。

20. 如果他不赎回田地,而卖给别人,他就再也不能赎回田地了。

21. 到了禧年,买主就要交出那地归耶和华为圣,像永属耶和华的圣地一样,归祭司为产业。

22. 如果人把买来的田地,不是自己承受为业的田地,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

利未记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