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如果你卖甚么给邻舍,或是从邻舍的手里买甚么,你们不可欺负对方。
15. 你要按照下一个禧年以前还剩余的年数向邻舍买;他也要按照这年数可得的出产价值卖给你。
16. 年数多,你付的买价就要增多。年数少,你付的买价就要减少。因为他是按出产的数值卖给你。
17. 你们不可欺负对方,却要敬畏你的 神,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18. “所以你们要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遵照奉行,就可以在那地安然居住。
19. 地必生产果实,你们就可以吃饱,在那地安然居住。
20. 如果你们问:在第七年我们不耕种,也不收藏我们的出产,我们吃甚么呢?
21. 在第六年,我必命我的福临到你们,地就会生产足够三年食用的出产。
22. 第八年你们耕种时,仍有旧粮吃;直到第九年,收成新粮的时候,你还有旧粮可吃。
23. “地不可永远卖掉,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不过是寄居的和客旅。
24. 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你们应该让人有赎地的权利。
25. 如果你的兄弟贫穷,卖了部分地业,他的至亲可以来,把兄弟所卖的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