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我要把‘巴力’的名字从她口中除掉;他们的名字没有人再提起。
18. 到那日,为了他们,我必和田野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地上爬行的动物立约;我必从这地折断弓弩、刀剑和兵器;使他们安然居住。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正直、忠信和怜悯聘你归我。
20. 我必以信实聘你归我;这样,你就必认识耶和华。”
21.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应允,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
22. 地必应允五谷、新酒和油。这些必应允耶斯列。
23. 我必为了自己把她栽种在这地。我必怜恤罗.路哈玛。我必对罗.阿米说:‘你是我的子民’,他必说:‘你是我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