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18-20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19. 「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

20. 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利未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