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12-19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2. 就可以带她回家,让她剃去头发,修剪指甲,

13. 换掉被俘时所穿的衣服,住在那人家中为她父母哀悼一个月。之后,那人便可以和她结为夫妻。

14. 如果那人不喜欢她,则要让她自由离去,不可卖掉她,也不可奴役她,因为他已经羞辱了她。

15. “如果一个人有两个妻子,一个受他宠爱,一个不受他宠爱,二人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不受宠爱的妻子生的,

16. 分产业的时候,他不可废长立幼,把长子的权利给他所爱之妻生的儿子。

17. 他必须承认他不爱之妻所生的长子的名分,分给他双份产业,因为长子是他壮年时所生的儿子,应享有长子的权利。

18. “如果一个人的儿子冥顽不灵、悖逆成性、屡教不改,

19. 他父母要抓住他,把他带到城门口去见本城的长老,对他们说,

申命记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