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35:11-24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1. 要选一些城邑作为避难城,供误杀人者逃去避难,

12. 躲避复仇的人,以免误杀人者未在会众面前受审便被杀死。

13. 你们要选六座城作为避难城,

14. 三座在约旦河东岸,三座在迦南。

15. 凡误杀人的,无论是以色列人还是寄居的外族人,都可以逃到这些城避难。“

16. 倘若有人用铁器打人致死,他就是故意杀人,必须被处死。

17. 倘若有人用足以致命的石头打人致死,他就是故意杀人,必须被处死。

18. 倘若有人用足以致命的木器打人致死,他就是故意杀人,必须被处死。

19. 报仇的人要亲自处死故意杀人者,一找到他就要处死他。

20. 倘若有人因怨恨把人推倒致死,或故意扔东西砸人致死,

21. 或因仇恨徒手伤人致死,他就是故意杀人,必须被处死,报仇的人一找到他就要处死他。

22. “倘若有人并非怀恨而是偶然推倒人致死,或无意间扔东西砸人致死,

23. 或因没有看见而扔石头砸人致死,鉴于他与对方并非仇人,只是误杀,

24. 会众就要照这些律例在误杀人者与复仇者之间做出判决。

民数记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