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18:12-22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2. 我把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初熟之物——最好的新油、新酒和五谷都赐给你。

13. 他们献给耶和华的一切初熟之物都归你,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14. 以色列人永远献上的一切 都要归你。

15. 奉献给耶和华的长子和头生的牲畜都归你,但要赎出长子和不洁净的头生牲畜。

16. 他们要在满月的时候被赎回,以圣所的秤为准,即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赎价是五十五克银子。

17. 头生的牛、绵羊和山羊不用赎出来,它们都是圣物。你要把它们的血洒在祭坛上,把脂肪烧掉,作为献给耶和华的馨香火祭;

18. 它们的肉要归你,正如摇祭的胸肉和举祭的右腿肉一样。

19. 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圣物中,我把举祭赐给你和你的儿女,这是永远的定例,是我与你及你的后代所立的永世之约。”

20.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将得之地不可有产业,不可有份于他们的财产,因为我是你在以色列人中的所得之份,是你的产业。

21. “我要把以色列人出产的十分之一赐给利未人作产业,作为他们在会幕司职的酬劳。

22. 今后以色列人不可走近会幕,以免因犯罪而死。

民数记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