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7:3-5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3. “任何在营内或营外宰杀公牛、绵羊或山羊的以色列人,

4. 若没有把牲畜带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的圣幕前献给耶和华,便是犯了流血之罪,要将他从民中铲除。

5. 这是为促使以色列人把祭牲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而非在野外杀祭牲献祭。

利未记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