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不可穿羊毛和细麻混合做成的衣服。
12. “你要在所披外衣的四个边上缝繸子。”
13.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后恨恶她,
14. 捏造她行可耻的事,把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人,亲近她,却发现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15. 女方的父母就要把这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去,到城门的本城长老那里。
16. 女方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把女儿嫁给这人,他却恨恶她,
17. 看哪,他捏造可耻的事,说:我发现你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但是,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要把那布铺在本城长老的面前。
18. 那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罚他,
19. 罚他一百银子,给女方的父亲,因为他把丑名加在以色列一个少女身上。这女子仍是他的妻子,那人终身不可休她。
20. 但若这事是真的,找不到女子贞洁的凭据,
21. 他们就要把这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城里的人要用石头打死她,因为她在父家犯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可耻的事。这样,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
22. “若发现有人与有夫之妇同寝,就要将奸夫淫妇一起处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23. “若一女子是处女,已经许配了人,有男子在城里遇见她,与她同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