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1-3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1. “利未家的祭司和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没有分得产业;他们可以吃耶和华的火祭,那是他的产业。

2. 他在弟兄中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的。

3. 祭司从百姓当得的权益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物的,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申命记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