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29:20-28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20. “第三日要献十一头公牛、两只公绵羊、十四只一岁的小公羊,都是没有残疾的,

21. 并为公牛、公绵羊和小公羊,按数照例奉献同献的素祭和浇酒祭。

22. 又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这是在经常献的燔祭、同献的素祭和浇酒祭以外所献的。

23. “第四日要献十头公牛、两只公绵羊、十四只一岁的小公羊,都是没有残疾的,

24. 并为公牛、公绵羊和小公羊,按数照例奉献同献的素祭和浇酒祭。

25. 又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这是在经常献的燔祭、同献的素祭和浇酒祭以外所献的。

26. “第五日要献九头公牛、两只公绵羊、十四只一岁的小公羊,都是没有残疾的,

27. 并为公牛、公绵羊和小公羊,按数照例奉献同献的素祭和浇酒祭。

28. 又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这是在经常献的燔祭、同献的素祭和浇酒祭以外所献的。

民数记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