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29:1-5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1. “七月初一,你们当有圣会;任何劳动的工都不可做,是你们当守为吹角的日子。

2. 你们要将一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一岁的小公羊,都是没有残疾的,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燔祭。

3. 要同时献调了油的细面为素祭:每头公牛要献十分之三伊法;每只公绵羊要献十分之二伊法;

4. 为那七只小公羊,每只要献十分之一伊法。

5. 此外,要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民数记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