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 2:1-7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1. “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使者,说:‘那右手拿着七颗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这样说:

2. 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容忍恶人。你也曾察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使徒的,看出他们是假的。

3. 你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而不困倦。

4.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抛弃了。

5. 所以你要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且要悔改,做起初所做的工作。你若不悔改,我要到你那里去,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6. 然而你还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行为,这种行为也是我所恨恶的。

7. 凡有耳朵的都应当听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得胜的,我必将上帝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

启示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