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2:9-25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9. 他们要遵守我的吩咐,免得因亵渎圣物,担当自己的罪而死。我是使他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

10. “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雇工,都不可吃圣物。

11. 若是祭司用自己的银钱买来的人,就可以吃圣物;在他家出生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

12. 祭司的女儿若嫁给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为寡妇或被休,又没有后裔,她回到父家,好像年轻的时候,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它。

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把圣物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16. 免得他们因吃圣物而自取罪孽。我是使他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

17.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18. “你要吩咐亚伦和他子孙,以及以色列众人,对他们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 ,若要献供物给耶和华作燔祭,无论是为所许的愿或是甘心献的,

19. 就要将一头公的,没有残疾的牛,或绵羊,或山羊献上,这样你们才蒙悦纳。

20. 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样你们必不蒙悦纳。

21. 若有人从牛群或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无论是为还所许特别的愿,或是甘心献的,所献的必须是健康、无任何残疾的,才蒙悦纳。

22. 凡瞎眼的、受伤的、断腿的、溃烂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23. 无论是公牛或小绵羊,若一条腿太长或太短,只可作甘心祭献上;若用来还愿,就不蒙悦纳。

24. 凡睾丸损伤,或压碎,或破裂,或阉割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不可在你们的地上行这事。

25. 从外人的手里得到任何这类的动物,也不可献上作你们上帝的食物;因为它们有缺陷,有残疾,它们必不为你们而蒙悦纳。”

利未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