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波阿斯說:「那麼,你從拿俄米手中買地的那天,也要娶已死之人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好讓死者繼續在產業上留名。」
6. 那位至親說:「那我就不能贖了,免得損害到我的產業。你來贖吧,我不能贖。」
7. 從前在以色列,買贖或交易有這樣的規矩:一旦成交,一方要把鞋脫下來交給另一方,以色列人以此為成交的憑據。
8. 那位至親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他就把鞋子脫了下來。
9. 波阿斯向長老和所有在場的人說:「請各位今天為我作證,所有屬於以利米勒、基連和瑪倫的產業,我都從拿俄米手上買了。
10. 同時,我要娶瑪倫的遺孀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使死者繼續在產業上留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中消失。今天,請各位作證。」
11. 聚集在城門口的眾人和長老都說:「我們願意作證。願耶和華使要進你家門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一樣。願你在以法他家業興隆,在伯利恆聲名遠播。
12. 願耶和華藉著這年輕女子賜你後裔,使你家像先祖猶大和她瑪的兒子法勒斯家一樣。」
13. 這樣,波阿斯便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