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5:8-24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8. 「『不可為自己雕刻神像,不可仿照任何飛禽走獸或水族的樣子造神像,

9. 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供奉它們,因為我——你的上帝耶和華痛恨不貞,我必追討背棄我之人的罪,從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10. 但那些愛我、遵守我誡命的人,我必以慈愛待他們,直到千代。

11.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華的名,違者必被耶和華定罪。

12.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守安息日為聖日。

13. 你一週可工作六天,

14. 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安息日,你和兒女、僕婢、牛驢等牲畜以及你那裡的外族人在這一天不可做任何工,好讓僕婢和你一樣得到休息。

15. 要記住,你曾在埃及做奴隸,你的上帝耶和華伸出臂膀,用大能的手把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你的上帝耶和華吩咐你守安息日。

16.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孝敬父母,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華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蒙祝福。

17. 「『不可殺人。

18. 「『不可通姦。

19. 「『不可偷盜。

20. 「『不可作偽證陷害人。

21.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或其他任何物品。』

22. 「這是耶和華在山上的烈火、烏雲和幽暗中高聲頒佈給你們全體會眾的誡命。此外,祂沒有說別的。祂把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

23. 當時,山上燃燒著烈焰,你們聽見聲音從黑暗中傳來。你們各支派的首領和長老都到我跟前,

24. 說,『看啊,我們的上帝耶和華向我們彰顯了祂的榮耀和威嚴,我們聽見了祂從火中發出的聲音。今天我們已經看見,人聽見上帝說話後還能活著。

申命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