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2:10-19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0. 不可讓牛和驢同負一軛耕地。

11. 不可穿由羊毛和細麻合織的衣物。

12. 「要在外袍的四角綴上穗子。

13. 「如果有人娶了妻子,與她同房後卻不喜歡她,

14. 誹謗她,說,『我娶她時,發現她已經不是處女』,

15. 女方父母就要把憑據拿到城門口的長老們面前,證明女兒的貞潔。

16. 女方的父親要對他們說,『我把女兒嫁給這個人,現在他不喜歡我女兒,

17. 誹謗她,聲稱她結婚時已經不是處女,但這裡有我女兒貞潔的憑據。』女方父母要把女兒新婚之夜用過的床單在長老們面前展開。

18. 長老們就必須抓住那人懲處他,

19. 罰他賠償一公斤銀子給女方的父親,因為他誹謗了一個以色列的處女。那女子仍要做他妻子,丈夫終生不可休她。

申命記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