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1:17-20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7. 他必須承認他不愛之妻所生的長子的名分,分給他雙份產業,因為長子是他壯年時所生的兒子,應享有長子的權利。

18. 「如果一個人的兒子冥頑不靈、悖逆成性、屢教不改,

19. 他父母要抓住他,把他帶到城門口去見本城的長老,對他們說,

20. 『我們這個兒子冥頑不靈、悖逆成性,不肯聽從我們,是個貪吃好酒之徒。』

申命記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