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1:11-15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1. 如果你們有人在俘虜中看見美麗的女子,被她吸引,想娶她為妻,

12. 就可以帶她回家,讓她剃去頭髮,修剪指甲,

13. 換掉被俘時所穿的衣服,住在那人家中為她父母哀悼一個月。之後,那人便可以和她結為夫妻。

14. 如果那人不喜歡她,則要讓她自由離去,不可賣掉她,也不可奴役她,因為他已經羞辱了她。

15. 「如果一個人有兩個妻子,一個受他寵愛,一個不受他寵愛,二人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不受寵愛的妻子生的,

申命記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