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12-17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2. 「如果你們的希伯來同胞,不論男女,賣身給你們做奴隸,他們要服侍你們六年,到第七年,你們要給他們自由。

13. 你們不可讓他們空手離去,

14. 要慷慨地把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羊、五穀和酒分給他們。

15. 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做奴隸,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拯救了你們。所以,我今天吩咐你們這樣做。

16. 如果你們的奴隸因為愛你們和你們的家人,與你們相處融洽,不願意離去,

17. 你們就要讓他靠在門上,用錐子在他耳朵上扎個洞,他便終身成為你們的奴隸。對待婢女也要這樣。

申命記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