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2:11-14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1. 你們要把我吩咐你們獻的燔祭、各種牲祭、十一奉獻、舉祭和一切還願祭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

12. 在那裡,你們和兒女、僕婢及同城中沒有分到土地作產業的利未人,要一起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歡喜快樂。

13. 你們不可隨處向耶和華獻燔祭。

14. 耶和華會在你們的一個支派中選定敬拜的場所,你們只可以在那裡獻燔祭,做我吩咐你們的一切事。

申命記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