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9:16-18 新譯本 (CNV)

16. 如果有強橫的見證人起來,指證某人作惡,

17. 那麼,兩個彼此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在職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

18. 審判官要仔細查問;如果見證人是個假證人,作假見證陷害自己的兄弟,

申命記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