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2:12-16 新譯本 (CNV)

12. 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僕婢,以及住在你們城裡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因為利未人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13. 你要自己謹慎,不可在你看見的任何地方獻上你的燔祭;

14. 只要在耶和華從你的一個支派中揀選的地方,在那裡獻上你的燔祭,在那裡行我吩咐你的一切事。

15. “不過在你的各城裡,你都可以照著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福分,隨意殺牲吃肉。不潔淨的人和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像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樣。

16. 只有血,你們不可吃;要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申命記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