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4:7-11 新譯本 (CNV)

7. “‘你們的北界如下:從大海起畫界,直到何珥山;

8. 從何珥山起畫界,直到哈馬口,使邊界直到西達達;

9. 這邊界再伸到西斐崙,直到哈薩.以難;這要作你們的北界。

10. “‘你們要從哈薩.以難,畫到示番為東界。

11. 這邊界要從示番下到亞延東面的利比拉;這邊界要繼續伸展直達基尼烈湖的東邊。

民數記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