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9:30-34 新譯本 (CNV)

30. 並且為公牛、公綿羊和公羊羔,按著數目,照著規例,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31.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32. “‘第七日,要獻公牛七頭、公綿羊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

33. 並且為公牛、公綿羊和公羊羔,按著數目,照著規例,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34.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民數記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