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11:4-8 新譯本 (CNV)

4. 如果有人來傳講另一位耶穌,不是我們傳過的,或者你們接受另一個不同的靈,不是你們領受過的,又或者接受另一個不同的福音,不是你們接受過的,你們倒可以容忍得下!

5. 但我認為自己沒有一點比不上那些“超等使徒”;

6. 雖然我不善於辭令,卻是有學問的,我們在各方面,已經向你們清楚顯明了。

7. 我貶低自己,使你們高升,把 神的福音白白地傳給你們,我這樣是犯罪嗎?

8. 我為了服事你們,就接受了別的教會的供應,也可以說是剝削了他們。

哥林多後書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