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但你們不可吃下列反芻,或分蹄的走獸動物:駱駝,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5. 石貛,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6. 兔子,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7. 豬,因為牠分蹄有趾卻不反芻,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8. 這些走獸的肉你們不可吃,牠們的屍體你們不可摸,你們應視為不潔淨。
9. “水中所有的活物你們可以吃的,就是這些:凡是在水中,有翅有鱗的,不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的,你們都可以吃。
10. 在水中游動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無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若是沒有翅和鱗的,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11. 牠們是你們憎惡之物;牠們的肉,你們不可吃;牠們的屍體,你們要憎惡。
12. 所有在水裡沒有翅和鱗的活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13. “在鳥類中,你們要憎惡,也不可吃這些雀鳥:兀鷹、鵰、鷲、
14. 鳶、獵鷹等隼類,
15. 所有烏鴉類,
16. 鴕鳥、貓頭鷹、海鷗、蒼鷺等鷹類。
17. 鴟鶚、鸕鷥、大鴟梟、
18. 白鷺、塘鵝、鴇、
19. 鸛、紅鶴等鷺鷥類,戴勝和蝙蝠。
20. “凡有翅膀、四足爬行的生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21. 但在所有有翅膀、四足爬行的生物中,如果有足有腿,能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都可以吃。
22. 在昆蟲中,你們可以吃這些:蝗蟲類、螞蚱類、蟋蟀類和蚱蜢類。
23. 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