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沒有人顧惜可憐你,願意為你作上述任何一件事;你卻被人拋棄在田野,因為你出生的時候,你是被人厭惡的。
6. “‘但我從你身旁經過,見你在血中掙扎。那時,你躺在血中,我對你說:要活下去。
7. 我使你生長起來,像田間的植物。於是你生長起來,漸漸長大,好像最美麗的珠寶,你的兩乳長成,頭髮秀長;但你仍是赤身露體。
8. 我又從你身旁經過,見你已經到了談情說愛的時候,我就用我的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赤裸的身體;我又向你起誓,與你立約,於是你就屬於我了。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9. 那時我用水洗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
10. 我使你身穿刺繡的衣裳,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給你裹頭;又用絲綢給你披在身上。
11. 我用珠寶給你打扮,把手環戴在你手上,把項鍊戴在你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