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差派他們到迦西斐雅的地方那裡去見首領易多,又把他們在迦西斐雅的地方,對易多和他作殿役的親族所當說的話都告訴他們,請他們為我們 神的殿打發僕人到我們這裡來。
18. 因為我們 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他們就從以色列的曾孫、利未的孫子、抹利的子孫中帶一個敏悟的人到我們這裡來;還有示利比和他的兒子,以及他們的兄弟,共十八人。
19. 又有哈沙比雅和與他在一起的米拉利的子孫耶篩亞,以及他的兄弟和他們的兒子共二十人。
20. 還有從前大衛和眾領袖分派去服事利未人的殿役中,帶來了二百二十人,全都是按名呼召的。
21. “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那裡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的 神面前謙卑下來,為自己和我們的孩子,以及我們所有的財物尋求 神指示一條暢通的道路。
22. 我羞於請求王派遣步兵和馬兵幫助我們抵禦路上的仇敵,因為我們曾告訴王說:‘我們 神的手必幫助所有尋求他的人,賜福給他們,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所有離棄他的人。’
23. 所以我們禁食,尋求我們的 神,他就應允我們。
24. “我從祭司首領中選派了十二人,以及示利比、哈沙比雅和與他們在一起的十位兄弟,
25. 把金子、銀子和器皿,就是王和他的謀士、領袖,以及在那裡的以色列眾人獻給我們神殿的禮物,都稱了交給他們。
26. 我稱了交在他們手中的銀子,有二十二公噸,銀器重三千四百公斤、金子三千四百公斤。
27. 金碗二十個,價值八公斤半;上好而發亮的銅器兩個,像黃金那樣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