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7:20-26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20. 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21.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4.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5.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着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利未記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