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8-17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CUNP-上帝)

8.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9.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0.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11. 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

12. 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13. 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

14. 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

15.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16. 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17. 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路加福音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