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上帝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着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17. 所以論到上帝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
18.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19. 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20.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21. 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22. 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