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2:16-20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CUNP-上帝)

16.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她,

17.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18.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

19.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她。

20.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申命記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