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1. 我不廢掉上帝的恩;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