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6:28-36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CUNP-上帝)

28. 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29.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30. 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31. 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32.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33.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34. 「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

35. 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36.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利未記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