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10-13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CUNP-上帝)

10.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12. 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

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上帝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利未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