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8:4-7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CUNP-上帝)

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華。

6.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

利未記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