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4:10-14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10. 我也娶瑪倫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好讓死人可以在產業上留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的城門中消失了。你們今日都是證人。」

11. 在城門坐着的所有百姓和長老說:「我們都是證人。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有名聲。

12. 願耶和華從這年輕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樣。」

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14. 婦女們對拿娥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今日沒有使你斷絕可以贖產業的至親。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路得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