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31:26-37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26. 我若見太陽發光,明月運行,

27. 心就暗暗被引誘,口親吻自己的手;

28. 這也是審判官裁定的罪孽,因為我背棄了至上的上帝。

29. 「我若見恨我的遇難就歡喜,見他遭災就高興;

30. 其實我沒有容許口犯罪,以詛咒要他的性命;

31. 若我帳棚中的人未曾說:『誰不以他的肉食吃飽呢?』

32. 我未曾讓旅客在街上過夜,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

33. 我若像亞當遮掩自己的過犯,將罪孽藏在懷中;

34. 我若因大大懼怕眾人,又因宗族的藐視而恐懼,以致我緘默不言,閉門不出;

35.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我的記號,願全能者回答我!願那與我爭訟的寫下狀詞!

36. 我必把它帶在肩上,綁在頭上為冠冕。

37. 我必向上帝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如同王子進到他面前。

約伯記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