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1:13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裏為自己父母哀哭一個月。然後,你就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命記 21

申命記 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