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4:7-21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7. 但那反芻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駱駝、兔子、石貛,雖然反芻卻不分蹄,對你們是不潔淨的;

8. 豬,雖然分蹄卻不反芻,對你們也是不潔淨的。牠們的肉,你們一點都不可吃;牠們的屍體,你們也不可摸。

9. 「水中可吃的是這些:凡有鰭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無鰭無鱗的都不可吃,對你們是不潔淨的。

11.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12. 不可吃的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13. 鸇、小鷹、鷂鷹的類羣,

14. 各種烏鴉的類羣、

15. 鴕鳥、夜鷹、魚鷹、鷹的類羣、

16. 鴞鳥、貓頭鷹、角鴟、

17. 鵜鶘、禿鵰、鸕鶿、

18. 鸛、鷺鷥的類羣、戴鵀與蝙蝠。

19. 凡有翅膀卻爬行的羣聚動物對你們是不潔淨的,都不可吃。

20.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21. 「凡自然死去的動物,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城裏寄居的人吃,或賣給外人,因為你是屬於耶和華-你上帝神聖的子民。「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申命記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