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2:1-4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1. 「你們活在世上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你們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典章:

2. 你們佔領的國家所事奉他們眾神明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一切的青翠樹下,你們要徹底毀壞;

3. 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亞舍拉,砍斷他們神明的雕刻偶像,並要從那地方除去他們的名。

4. 你們不可那樣敬拜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申命記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