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6:6-12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6. 在他一切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7. 即使他的父母或兄弟姊妹死了,他也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他頭上有離俗歸上帝的記號 。

8. 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他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9. 「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因而玷污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日子剃頭。

10. 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因屍體而有的罪,並要在當日使他的頭分別為聖。

12. 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牽一隻一歲的小公羊來作贖愆祭。先前的那段日子算為無效,因為他在離俗期間被玷污了。

民數記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