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5:26-31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26. 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紀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

27. 祭司叫她喝了以後,她若玷污自己,確實對丈夫不貞,這致詛咒的水必進入她裏面,令她痛苦,她的肚腹就要腫脹起來,大腿萎縮;這婦人就在她百姓中成為詛咒。

28. 這婦人若沒有玷污自己,是貞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並且能夠生育。

29. 「這是疑忌的條例。妻子背離丈夫玷污自己,

30. 或是丈夫生了疑忌的心,對妻子起了疑忌,祭司要使那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

31. 男人可免罪責;女人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民數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