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1:21-29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21. 以利亞撒祭司對打仗回來的士兵說:「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律法中的條例是這樣:

22. 金、銀、銅、鐵、錫、鉛,

23. 凡能耐火的,你們要使它經過火,它就潔淨,然而還要用除污穢的水來潔淨它;凡不能耐火的,你們要使它經過水。

24. 第七日,你們要洗衣服,才為潔淨,然後可以進營。」

25. 耶和華對摩西說:

26. 「你和以利亞撒祭司,以及會眾的各父系家長,要計算所擄掠的人和牲畜的總數。

27. 要把所擄掠的分成兩半:一半給那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給全會眾。

28. 再從那出去打仗的戰士所得的人、牛、驢、羊中,每五百取一,獻給耶和華為貢物。

29. 要從他們那一半中取出這些,交給以利亞撒祭司,作為耶和華的舉祭。

民數記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