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牠們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永遠當得的份。這要成為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永遠的鹽約。
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份。在以色列人中,我是你的份,你的產業。
21. 「至於利未的子孫,看哪,我已賜給他們以色列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為業,作為他們在會幕中事奉的酬勞。
22. 以色列人不可再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當罪而死。
23. 惟獨利未人要在會幕中事奉,他們要擔當罪孽,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