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5:18-26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

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淫亂、污穢、放蕩、

20. 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

21. 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過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做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22. 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 我們若靠着聖靈而活,也要靠着聖靈行事。

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加拉太書 5